【严禁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】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维护教育公平与良好育人环境,教育部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多次明确强调,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。为此,出台了“严禁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”,旨在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补课现象,保障学生权益和教育秩序。
以下是对这六条禁令的总结与解读:
一、六条禁令
1. 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
教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渠道,为学生提供有偿辅导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家教、培训班等。
2.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荐或强制购买教辅材料
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购买特定教材或辅导资料,不得从中牟利。
3. 严禁在工作日或节假日进行课外辅导
教师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或法定节假日安排额外辅导,确保学生休息权利。
4. 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进行有偿补课
教师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勾结,共同开展违规补课活动,防止利益输送。
5. 严禁以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等形式变相进行有偿补课
即使是私下辅导,只要涉及收费,均属于违规行为,需严格禁止。
6. 严禁教师在校园内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偿补课信息
教师不得通过微信、QQ、微博等社交平台宣传或招揽学生参加补课。
二、六条禁令对照表
| 禁令编号 | 内容要点 | 禁止行为 | 违规后果 |
| 第一条 | 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| 家教、培训班等 | 取消职称评定资格,通报批评,严重者解聘 |
| 第二条 | 推荐或强制购买教辅材料 | 要求学生购买指定资料 | 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|
| 第三条 | 工作日或节假日辅导 | 正常教学时间或假期辅导 | 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|
| 第四条 | 与校外机构合作补课 | 勾结培训机构 | 降低岗位等级,取消评优资格 |
| 第五条 | 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辅导 | 私下收费辅导 | 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|
| 第六条 | 发布补课信息 | 社交平台宣传补课 | 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严肃处理 |
三、总结
“严禁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”不仅是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约束,更是对教育公平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。各地教育部门也不断加强监督与查处力度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。教师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坚守职业道德,杜绝一切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