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个人所得税税率新旧对照表】自2019年起,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大改革,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,大幅提高了起征点,并调整了税率结构。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新旧政策之间的差异,以下是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总结及对比表格。
一、政策背景简述
在2018年之前,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征收模式,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等收入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,且起征点较低(每月3500元)。2019年1月1日起,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正式实施,实行“综合所得”计税方式,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计算,同时将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,并优化了税率结构。
二、税率结构对比
以下是2018年以前与2019年以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对比情况:
| 级数 | 旧税率(2018年前) | 新税率(2019年后) | 说明 |
| 1 | 3% | 3% | 超过0至3000元部分 |
| 2 | 10% | 10% | 超过3000至12000元部分 |
| 3 | 20% | 20% | 超过12000至25000元部分 |
| 4 | 25% | 25% | 超过25000至35000元部分 |
| 5 | 30% | 30% | 超过35000至55000元部分 |
| 6 | 35% | 35% | 超过55000至80000元部分 |
| 7 | 45% | 45% | 超过80000元部分 |
> 注:
> - 旧税率适用于2018年12月31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;
> - 新税率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起的综合所得(包括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);
> - 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,意味着更多低收入群体不再需要缴纳个税。
三、其他重要变化
除了税率结构的变化,新个税法还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,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六项内容,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。
此外,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在2021年底到期后,已并入综合所得计税,进一步推动了税制的公平性与合理性。
四、总结
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是国家深化税制改革、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。通过提高起征点、优化税率结构以及引入专项扣除,新个税制度更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。对于纳税人而言,了解新旧税率的差异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税务规划,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计算方法或专项扣除政策,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税务人员。


